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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辙
余永诠
中国的汉字和世界上其他各种语言文字一样,其读音都是由声母和韵母组成。一切“韵文”的特点,就是在某些句尾的固定位置上(即押韵处,或称韵脚)字的韵母字是相同的。这样写出来的作品不单单读起朗朗上口,而且很多能和歌谱便于传唱。避免了散文的枯燥的干涩,增加了丰富的感情色彩,举例来看,如唐李白所写的“蜀道难”中是这样用韵的。
“蜀道之难,难于上青天!.....何茫然。...通人烟。....峨眉巅。...相钩连。....之间川。......愁攀援....。
用我们现在的语言来说,他用的是“言前辙”但是,中国古时候,没有“辙”这个名词(非指他解),那时候只有“韵”。“韵”是相当深奥繁琐的一门学问,在过去只有一些够得上称为“文人雅士”的人,才能熟练地掌握运用它,尤其是格律诗、词等用韵是非常严格的。但是到了唐代,有一种“竹枝词”出现,不管是句尾用韵还是句中的平仄对仗似乎都是放宽了,更接近于口语化,如刘禹锡所作的一首竹枝词是这样写的: “杨柳青青江水平,闻郎江上唱歌声,东边日出西边雨,道是无晴却有晴。” 后人在引用这首竹枝词时往往改为:“道是无情却有情。”倒也别有风趣。 迨至“元曲”以来,冲破韵律限制之处屡见不鲜。明清以来,民间的说唱文学盛兴。以“十粒金丹”代表作的“散韵并用体”,受到了社会群众的欢迎。在全国范围掀起了长时期的民间说唱文学创作高潮。于是“辙”便应运而生,清未民初时有大量的“鼓词文学”、“戏词文学”、“八旗子弟书”等出现,更巩固了“辙”的地位。自五四运动以来,社会上大力提倡“白话文”和“新体诗”,其目的是使文学作品口语化,避免了考证求解等一层层障碍,便于文化传播,再一方面是便与翻译的外来文化接轨。这样一来,“新体诗”的字数,句数、平仄、对仗等都没有了限制,但很多保留了韵脚,以区别于散文。这时所用的韵脚就只能使用“辙”了。此后,流行(或通俗)歌曲,代替了古风古韵的“古乐”,那些歌词是极重视“合辙押韵”的。不然,那就不叫“歌儿”了。如三十年代的流行歌曲《天涯歌女》,是这样唱的: “小妹妹似线郎似针,郎呀!穿在一起不离分!” 这里的“针”和“分”,拿现在的话来说,唱的是“人辰辙”,单弦、岔曲等词更是全用十三辙。 根据现在我国的音乐界,戏曲界,鼓曲界,歌曲界等共同推荐的资料,对“十三道大辙”和两道带儿音的“小辙儿”,几乎没有异议,但仔细研究一下,似乎还有可商榷之处,兹分以下两点详加说明。
一、小字音的两道辙之外,遗漏的太多。 如:1、小中东儿2、小江阳儿3、小摇条儿4、小梭波儿5、小由求儿6、小姑苏儿。应该为它们叫屈,为何不让进入“大小辙”的殿堂。比如常见的“孙猴儿”,“红绿灯儿”,“ 年糕坨儿”等,就没办法把它们押进韵脚。
二、近年来由于科技发展和国际文化交流,许多外来词语汇和直接使用外文书写或口读的词汇愈来愈多,如美国的NBA再也不用解释就知道职业篮球。E-mail成了老百姓嘴边儿上的名词儿。“打的” 究竟是哪国语……难道说我们应该把这些清除吗?翁倩玉在一首歌中唱道:“爱是love,爱是amor,爱是美丽的语言,爱是人类伟大的奉献。”人们听起来也很亲切自然。
三、过去叫“通韵”,现在叫“串辙”,没有明确的划分界限。造成使用者的混乱。比如目前的“一七辙”不只(yi、bi、di、ji、li、mi、ni、pi、ti、xi、)等纯一七字,在此之外还包括了(zhi、chi、shi、zi、ci、si、)等非纯一七字(如:知,吃,湿,兹,疵,司),乃至包括了以母音u为属的,如:居、须、屈、鱼、去、律等。后数者与一七音相去甚远,似有另立新辙之必要。 笔者做了一些工作: 1、把带(zhi、chi、shi、zi、ci、si、)母音的字称之为“之食辙”,所属常见字,平声的字有八十一个字,仄声有一百零九字,共一百九十字。 2、把带(u)母音的字,称之为“屈于辙,” 所属常见字,平声有七四字,仄声有九十八字,共一百七十二个字。也不算少,据说以前也有人提出此议,拘于习惯势力之影响,未能实现。
综上所述,笔者建议应采用行业或部分标准方式,制订一套“辙”的标准。在以往“十三道大辙”基础上再增加“之食辙”和“屈于辙”两道大辙。在己往“两道小辙”的基础上详细按韵母分领域,在此二领域之外,另设“六道小辙”,如前所述。另外再加“入声字辙”一道,共计二十四个“辙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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